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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节日气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03 10:28:50来源:



  

中共四会市委办公室文件

 

四办发〔2008〕12号


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节日气氛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让全市人民和外地游客欢度“喜庆、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今年春节期间的文体活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肇庆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的主题内容,大力唱响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旋律,开创四会科学发展新局面。注重彰显地方特色,寓教于乐,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娱乐性有机统一,把广大人民群众吸引到活动中来,使他们既陶冶性情、愉悦身心,又受到教育引导。

    二、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文体活动要面向基层,以人为本,服务大众,联系实际,量力而行,做到既隆重热烈又讲求实效,坚持高雅艺术演出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有组织的文体活动与群众自娱自乐活动、专业团体与业余团体和重点活动与一般活动相结合。立足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优势,把握时代脉搏,不断创新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文体活动。结合春节期间市举办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组织以音乐、舞蹈、曲艺、杂技和民间艺术、群众艺术以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为主体的文娱演出,加大城乡互动交流,推动文娱活动进山区、进社区、进景区,活跃基层文化精神生活氛围。

    三、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文体活动要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搞好环境清洁卫生,整顿维护好社会秩序,整治和美化好城乡的交通要道,主要街道、建筑物、广场、景点、车站、宾馆、商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地方要张灯结彩,悬挂欢度春节的宣传标语。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坚决杜绝黄色、低俗文艺演出活动,加强互联网和网吧的监管,维护好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四、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文体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今年春节文体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政主导和联络各界支持、参与、组织相结合。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文化和体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市政部门要做好主要街道和活动场所的节庆环境布置。旅游部门要利用景点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游客的旅游文化生活。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维护工作。各地要注意发挥工、青、妇等社团组织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等单位的作用,把办好文体活动与送温暖、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进行,新闻媒体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多种手段,重点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肇庆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宣传报道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的节庆文娱活动情况。

    附:1、四会市2008年春节期间文娱活动安排
 

中共四会市委办公室
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1日

附件1

四会市2008年春节期间文娱活动安排

    1、2月1、2日(年廿五、廿六),在商业广场义务写春联;

    2、2月6日(大年三十)晚,在江滨堤园举办大型焰火晚会;

    3、2月7日(年初一)上午10:00,在中山公园文化广场举办“喜庆2008——四会市新春文艺汇演”;

    4、2月7日(年初一)上午9:00,在中山公园文化广场举办即席挥毫书画联展活动;

    5、2月7—8日(年初一至初二),在中山公园举办新春游园活动;

    6、2月7--8日(年初一至初二),在江滨堤园文化广场举办市摄影协会会员摄影作品联展活动;

    7、2月7—9日(年初一至初三)晚8:00,在中山公园文化广场举办曲艺专场晚会;

    8、2月7—9日(年初一至初三)晚,在江滨堤园文化广场举办电影放映活动;

    9、2月7—21日(年初一至十五),在中山公园流动图书馆举办书画作品展;

 

附件: